新房云门店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1. 《新房云门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诸葛启航(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用户签订的法律协议,约定了用户在使用“诸葛找房”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平台”、“我们”,其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属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本平台的使用规则及其他事项。本协议内容包括:(1)本协议中的正文;(2)本协议中的相关附件。您在使用本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或系统时,本平台与您另行签署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帮助、说明、通用条款等,以下统称为“规则”)等文档;而这些文档一旦生效,即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请您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部分。您一旦在本平台完成注册或开始使用本平台提供的任何服务,即视为:(1)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各项内容且同意成为本平台用户;(2)您完全理解本公司后续有可能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而本平台将及时提请您知悉相关修改之处。若您不同意本协议及其后续修改,您有权停止访问、停止使用本平台的服务;若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已确知并完全同意本协议及其后续修改。

3. 您以合理的方式签署本协议的行为包括:(1)您在本平台上(包括网络页面和客户端界面等)或在本公司授权的第三方提供的网络页面或客户端界面(以下简称“合作平台”)上点击以合理的理解表明您希望与本公司签订本协议的按钮(例如,按钮上书写激活”、“注册”、“确认”或类似文字,且本公司平台或合作平台上同时列明了本协议的内容或者可以有效展示本协议内容的链接);(2)您开始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3)您与本公司以其它合理方式表明您已经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且同意签订本协议。本协议在您完成签署之时即刻生效,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

4. 如果用户对本协议或本平台服务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拨打本平台咨询热线400-819-6889或发送电子邮件至kefu@zhuge.com联系我们;如果用户不同意本隐私保护政策的任何条款,用户应立即停止访问本平台且无权在本平台上进行任何操作或接受本平台的任何服务。

一、术语定义

除非本协议正文另有明确所指,在本协议中所用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 “本公司”:诸葛启航(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2. “诸葛找房”平台:由诸葛启航(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和/或其子公司所有并运营的诸葛找房官网(www.zhuge.com,包括移动端访问网址)及相关服务系统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IOS及Android系统的移动客户端、经授权可在第三方平台运行的小程序等),以下亦简称为“本平台”、“平台”、“我们”。

3. 新房云门店:即“新房置业顾问云门店系统”,是由本公司开发并运营的、供用户在诸葛找房网(www.zhuge.com)的页面上展示推广信息、进行业务营销的网络信息平台,是诸葛找房网(www.zhuge.com)的下设频道的服务产品,以下亦简称为“本平台”、“平台”、“我们”。

4. “您”、“用户”:使用本平台功能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其中包括了与本公司及本平台围绕本平台服务开展并建立合作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合作方”)。用户亦分为自然人用户、机构用户。

5. “自然人用户”:若用户是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自然人,则其应当是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用户虽未满18周岁但系在监护人的批准或陪同下使用本平台服务。若用户不具备前述条件,则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平台。

6. “机构用户”:若用户是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则其应当承诺满足以下条件:(1)用户应当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组织机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一切经营资质、授权和许可;(2)若用户指定其雇员使用本平台服务,则其雇员应当满足前述“自然人用户”的定义。若用户不具备前述条件,则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平台。

7. “合作方”:与本公司及本平台围绕本平台服务开展并建立合作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8. “合作平台”:已获得本公司授权的第三方提供的网络页面或客户端界面。

9. “账户”:用户以实名注册方式开立的本平台账户。

10. “平台服务”、“本平台服务”、“本服务”:指本平台向用户提供关于用户享受新房、二手房买卖、租赁活动相关的服务及平台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适合用户的新房、二手房经纪人平台管理服务;

(2) 提供适合用户的新房、二手房房源搜索及居间介绍服务;

(3) 提供新房、二手房房源信息及相关优惠政策;

(4) 提供某些新房、二手房项目的独家优惠;

(5) 提供房屋租赁信息搜索及居间介绍服务;

(6) 提供海外房屋信息搜索及居间介绍服务;

(7) 提供适合用户的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的第三方评鉴及指导服务;

(8) 本平台不时开发或升级的其他服务内容。

11. “服务期限”:自用户注册本平台账户之时起至用户注销本平台账户(或本平台终止为用户提供平台服务,或发生与本平台、用户双方终止合作效果相同的事件)止。

12. “频道”、“板块”:本平台下设二级或更细分等级的页面、服务板块、活动板块、广告页面(包括但不限于“新房”、“二手房”、“租房”、“海外房产”等本平台已有频道/板块,以及本平台即将开发/发布或尚未开发/发布的频道/板块/内容)。

13. “服务费”:指用户基于所享受的本平台的服务而应向本平台支付的费用。本平台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收取相关服务费,收取的费用以届时页面提示和您点击确认的内容为准。

14. “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从事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亦称为“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或该等非金融机构运营的从事支付服务的平台(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

二、用户承诺与保证

1. 您承诺并保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协议及本平台要求填写信息资料,并按本平台的审核规则提供用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联系方式、特殊从业资质等证明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和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法,不得冒用、盗用、伪造、变造。如用户未能提供或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本平台审核规则要求的,本平台有权拒绝为甲方开通服务。

2. 您知悉并同意,本平台仅对您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如果本平台经由第三方(包括其他用户、权利人、国家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通知、裁决等)投诉举证你所提供的该等信息资料或资质证明系冒用、伪造或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则本平台有权立即冻结您的账号、终止为您提供服务,并要求您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用户的账户管理

1. 用户注册

1.1. 本平台为注册用户提供帐号及相应的密码,具体情况包括: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其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自行保管。用户应当对其通过该帐号所进行的全部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3. 用户一经注册本平台帐号,除非子频道要求单独开通权限,用户有权利用该帐号使用本平台各个频道的单项服务,当用户使用本平台各单项服务时,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本平台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同意。

1.4. 用户应保证其为注册而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准确,并有义务随时更新其联系信息,以保障平台服务的正常使用。

2. 用户注销

在需要终止使用本平台时,您可以申请注销您的用户账户;在本公司或本平台决定终止向您开放本平台时,本公司亦有权注销您的用户账户。就此,您应理解并同意:

3. 账户冻结、挂失与密码重置

3.1. 如您在开通用户账户后,发生忘记账户密码、多次输入密码错误导致账户被冻结、账户被第三方盗用或其他情形导致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的,您可以致电本公司申请账户解除冻结或重置密码,但您理解并同意,您将自行承担因前述情形而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

3.2. 您理解并同意,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强制注销

若本平台认为您长期未使用已经注册的账号(用户最后一次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时间至今已满2年)或在使用服务期间发生违法、违约行为,则本平台无需事先通知即有权强制注销(包括但不限于中断、关闭、移除、删除)您的帐号及您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若发生强制注销,则本平台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平台的服务内容

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平台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式、服务种类、平台功能、频道内容等)由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 除非本协议另有其它明示规定,本公司及本平台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协议之规范。

3. 为使用本服务,用户必须能够自行经有法律资格对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三方,进入国际互联网,并应自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此外,用户必须自行配备及负责与国际互联网连线所需之一切必要装备,包括计算机、数据机或其它存取装置。

4.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本公司及本平台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本公司及本平台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五、本平台的服务费用

1. 免费服务

在本平台中未标明收费条款的服务项目均为免费服务项目。

2. 收费服务

在本平台中明确提示用户相关收费条款的服务项目为收费服务项目。就此,用户应理解并同意:

六、用户应遵守的平台使用规则(用户的权利及义务)

1.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应同意并承诺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1. 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2. 不利用本平台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2.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而导致或产生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则用户应当赔偿本平台、本公司与关联公司、合作方,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本平台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本平台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本平台帐号或利用本平台帐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本平台及本公司有权回收其帐号。同时,本公司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3. 用户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4.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本平台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本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本公司等额的赔偿。

5. 您在本平台上的操作是基于您按照本协议的要求注册了本平台账户,并完成了身份校验,所以您将对使用该账户进行的一切操作、言论及行为负完全的责任,您同意:

(1) 您应对您的账号和密码以及登录所需的验证码妥善保管;并对以您名义开立的本平台账户(以下简称“用户账户”)进行的所有操作和行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有鉴于此,您应当:对该等能够登录、使用用户账户的,或能够使用本平台的,或能够验证您身份的一切信息(包括手机号和验证码)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使之处于您的安全控制之下。对于因这些信息或设备的披露、泄露、遗失或因一切非授权使用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您同意,您一旦发现上述信息或设备遗失,或存在被他人冒用、盗用,或发生其他可能危及到您的账户安全或您的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形时,您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向本公司申请采取相关措施,同时,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发现前述情形或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针对在本平台的操作并非出自于您本人的,本公司可以暂停或中止向您开放本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第三方提供您的用户信息。对于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您同意,您应自行对用户账户负责,保证只有您本人方可登录且使用该账户。该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您亦同意不会将用于登录本平台的手机号和验证码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并自愿自行承担违反本条规则所产生的不利后果。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应按本公司规定流程向本公司申请注销该账户。

(4) 您理解,如有关交易确已发生,除非本公司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您不得以账户操作非由您本人所为、账户被盗用等理由拒绝履行相关交易的支付义务。

(5) 您理解,本平台部分服务为收费项目,只有当您确认收费事宜并支付了相应服务费后,本平台向您开放该等服务项目,具体收费事宜以届时页面提示为准。

6. 用户有权通过其账户登录本平台,获得本平台提供的网络平台服务。但用户应保证不会将其所获取的信息用于违法行为,或未经本平台及/或所涉第三方的同意或授权,擅自转卖该等信息(无论用户是否从中获利)。

7. 用户保证向本平台开放的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数字、文本、图像、影像等)均是真实、有效、合法的,用户承诺拥有该等数据信息的所有权或经第三方授权后的使用权,且用户有权将该等数据信息提供给本平台使用,且不会因此造成本平台被第三方索赔的情况。由于用户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或授权本平台使用的数据信息不真实、存在不诚信行为或其他侵害第三方权益的不法行为而造成的全部法律后果均由用户负责。

七、本平台的权利及义务

1. 本平台有义务在用户进行注册后授予用户平台登录账户,并向用户提供操作平台的技术支持。

2. 服务期限内,本平台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和行业情况,调整所提供的服务,并应将该等调整及时通知用户。

3. 本平台有义务在现有技术基础上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营,发生平台系统故障或不可抗力导致平台服务不能正常提供时,应尽最大努力的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并将问题及时通知用户。

4. 本平台有义务在现有技术基础上保障平台上的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5. 本平台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平台进行测试、升级。

6. 本平台有权核实、审查用户提交的经营资质或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房产交易中介机构的业务许可文件、用户名下所需使用平台服务的房产经纪人名册(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信息、从业经历等)等。如发现用户所提交的该等信息不是真实的或存在虚假、遗漏的,本平台有权拒绝该等用户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服务,且本平台有权要求该等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7. 本平台有权核实用户提交的房源信息(如涉及)。如发现房源信息不是真实的,或不是用户合法拥有的,且因该等房源信息造成本平台被第三方索赔的,本平台有权要求该等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8. 本平台如发现用户提交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本平台有权书面通知用户,要求用户对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要求用户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果经书面通知后用户仍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本平台有权要求立即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书送达用户之日起本协议解除。

9. 本平台有权制定、修订、解释平台规则及平台管理制度,并要求用户及其房产经纪人遵守平台规则和平台管理制度。

八、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1. 本公司对本服务及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和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

2. 经由本服务传送的资讯及内容,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未经本平台明示授权许可,用户不得进行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用户本人创作并在公开使用区域张贴的内容除外。

3. 用户对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用户自己不得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对其进行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产品。

4. 本公司的商标、标识的设计图样以及其他“诸葛找房”相关的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均为本公司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九、违约责任

1. 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平台规则及本协议任一条款规定的,本平台有权冻结用户在本平台的账号,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扣除用户尚未消耗完毕的服务费,并以此用作违约金并补偿本平台由此所遭受的相关损失(包括第三方处罚/索赔/争议解决、用户已额外享有的增值服务的成本等),同时本平台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披露用户的违法失信行为。

2. 在用户无违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本平台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的,用户有权要求本平台顺延服务时长、补足等额增值服务等方式进行补偿,但用户知悉并同意,本着权利义务对等之原则,当用户有明确证据证明本平台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时,本平台所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上限不超过用户按本协议所支付服务费用中尚未消耗完毕的款项扣除用户已额外享受的增值服务成本及本平台技术服务基础运营成本后的金额。

十、保密条款及隐私政策

1. 本公司重视对您隐私的保护,公司将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您个人隐私安全。本公司将在内部网络系统内建立合理的安全体系,包括身份识别体系、内部安全防范体系,以使用户数据完整,并且保密。但您了解并同意,由于技术手段在不断更新,本公司无法杜绝全部的非安全因素,但本公司会及时更新体系,妥善维护网络及相关数据。

2. 具体隐私政策请参见本平台发布的《新房云门店隐私保护政策》。

3. 用户和本平台均承诺,对本协议以及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和通过第三方所获知的另一方和/或其关联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员信息、财务信息等其他尚未公开的任何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承担严格保密义务。

4. 除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之规定需要披露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对外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相关方的保密信息或记录该等保密信息的载体(双方的咨询法律顾问、代理人除外,但该等人员也需承担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5. 若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相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6. 本条款所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为一方获悉保密信息之日起至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即向公众披露或为公众所知悉)之日止。

十一、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效力、履行及纠纷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协议的履行、解除、存在、有效性、终止或撤销或无效之后果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3. 在根据本条款进行争议解决的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继续在其他方面具有完全效力,协议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4. 用户应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规:

(1) 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1月8发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32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1月8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2011年12月16日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9月1日施行)等有关计算机、知识产权、新闻传播、互联网及广告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等。在任何情况下,本平台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及其他法律、法规,本平台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 用户应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应特别注意遵守当地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十二、本平台的免责声明

1. 若本平台因以下情况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或因以下情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则本平台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尽管有前款约定,本公司及本平台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2. 本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它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本公司及本平台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本公司及本平台不予负责,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它资料,本公司及本平台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本公司及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本公司及本平台仅就所提供服务承担责任。本平台服务将以合理、合法的方式为您与房东、房地产开发商、房产中介机构人员、买房者等第三方产生沟通联络提供便利,然而该第三方与您之间的交易并非本平台的服务范围;若您与该第三方发生交易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房屋价款、房产过户等),则您和该第三方应当自行解决相关纠纷,且您不得以此作为拒绝履行本协议的理由或以此作为向本公司主张任何权益的理由。

4. 如本平台的系统发生故障影响到平台的正常运行,本平台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此外,本平台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的权利。

5. 用户因其使用平台服务而产生的结果由其自己承担,本平台不对用户的行为承担责任。

十三、其他

1. 除本协议中另有约定或经本协议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约定的各方的任何权利及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协议各方协商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对协议各方当事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效,上述继承人和受让人可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4.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放弃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并不排斥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和特权。

5. 用户接受并订立本协议代表其自愿遵守本平台的平台规则及相关政策。

6. 用户同意并确认,本平台及本公司对本协议及相关政策拥有解释权。

(以下无正文)